科力尔(002892)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1、董事长;2、董事会选举产生 的其他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战略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 责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规划并提出建议; (二)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