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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00289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KELIKELI(SZ:002892)2025-08-25 12:05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文件及《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 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