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0007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 本公司股票: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生效)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