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300900) -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 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豁免披露、暂缓披露情形,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 免事项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豁免披露及暂缓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信息豁免披露、暂缓披露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 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