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0007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第三条 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 工作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