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002988) -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 告、业绩预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对外信息报送部门 及人员在不确定所报送信息是否属于本制度规定的情形时,须先与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确认。本制度所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告。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工作的监管人,董事会 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重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下属控股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确需要对外报送 信息时,报送人应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予以审核。公司对外报送信 息的相关部门、接收信息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 负有保密义务。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与加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对外披露信息的一致性, 确保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内幕交易,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