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00298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 事务,包括日常工作联络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公司人力资源 部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并执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