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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美新材(00298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HAOMEIHAOMEI(SZ:002988)2025-08-25 13: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包括日常工作联络和提名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