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0029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 事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 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保障股东会的议事正常有序进行。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