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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30110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处理涉及对公司股价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等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