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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DVXDVX(SZ:300167)2025-08-25 13:34

深圳市迪威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迪威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迪威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向公司指定会 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条件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