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威迅(30016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迪威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迪威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迪威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 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 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