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300433)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8月)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其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证券 及期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部 门(以下简称"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监管及信息披 露工作。 第四条 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 所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秘书 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