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300433)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 2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或 称"独立董事",下同),董事长为委员。 第四条 除董事长外的其他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非执行 董事或者 1/3 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董事长担任。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蓝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一)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