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300433)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负责审计公司账目的外部审计机构的前任合伙人在以下日期(以日期较后 者为准)起计 2 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