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300502)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人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EOPTOLINKEOPTOLINK(SZ:300502)2025-08-25 14:28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人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占用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人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原则 第二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 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 他支出; (二)要求公司代其偿还债务; (三)要求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 (四)要求公司通过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