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300464)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回 购股份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广东星徽 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的股份的,适用本制度: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