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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30046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SACASACA(SZ:300464)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推选,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