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 - 总经理(高管)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管)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明确其职责 范围,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 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