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修订)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浙江大洋生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 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 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 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