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修订)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大洋生物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 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事前认可。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 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的独立董事 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 召开。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