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在银行间债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 是指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保证发行文件和定期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 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可以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材料,并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披露对发行文件或定 期报告的相关异议。公司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