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3005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 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 照规定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