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600133)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武 汉 东 湖 高 新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WUHANEASTLAKEHI-TECHGROUPCO.,LTD.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月 日发布 2025 年 月 日施行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本部各级部门及各管理主体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部门和人员,以及其他有可能拥有或接 触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第三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