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300433)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后生效。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 年 8 月)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 |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 | | | 关联自然人。 | 关联自然人。 | | | (略) | (略) | | |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 |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 | | 1 | 关联自然人: | 关联自然人: | | |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 | | 的自然人; | 的自然人; | |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 (略) | (略) | | |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 |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 |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 | | | 制人,应当将与其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