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科(0024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长对重大信息的管理、报告和披露负首要责任。 董事会秘书具体组织协调、管理、汇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 披露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程,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 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获 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出现、发生或者 即将发生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报告是指当出现上述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办 法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在第一 时间将相关信息向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董事长 报告。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