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瑞尔(30015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