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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瑞尔(30015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iREALiREAL(SZ:300150)2025-08-26 08:13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确认的存在与其相关重大事项时承担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六)如果在第二章规定的重大事项出现时,无法确定报告人的,则公司最 先知道或者应当最先知道该重大事项者为报告人; (七)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二章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 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 (三)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四)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