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瑞尔(3001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 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 "重大事项"),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