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判断存在《上市规则》、《信 息披露指引》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