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 规定的时间内、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