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6033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 出正确判断的; 1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 (三)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一条 为提高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 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 令第226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