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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蓉科技(60332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 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