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603327) -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五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按规定行使职责。审计委员 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 计专业人士。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是一种相对独立的评价、监督、 咨询和控制活动。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内设机构及与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所有业务 环节。公司及所属单位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规定,行 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干预,保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 性、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