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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蓉科技(6033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进行有 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