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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蓉科技(60332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基础,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福蓉科 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在公司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认真编制《独立董事年 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公司各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