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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蓉科技(603327)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 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 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 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 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 撤销该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