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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绍 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