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瑞尔(3001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 4 | 1 | | --- | --- | | | | |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