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药业(603811)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内部信息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及内部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 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诚意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当公司(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代表公司的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 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 露、透露或泄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选择性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向一般 公众投资者披露前,将未公开重大信息向特定对象进行披露。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