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药业(603811)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 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 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改、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 相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