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药业(603811)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证券公司、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 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重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 加强对各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的教育、管理,防范内幕交易。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治、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 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