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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00224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