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30042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