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0005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稿)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内部 非独立董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经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提交 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创造性, 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管理水平,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实 现,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