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正强股份(301119) -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取得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并按要求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 秘书培训。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