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603353)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 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 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