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 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 公司负责人、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责任与权 利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等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