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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 - 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 级管理层的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特指公司非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制订方案和按照程序提出建议;对推荐和提请聘任的人员进 行提名前审查;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负责董事会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涉及薪酬考核的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 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 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