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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 - 董事会财务预算委员会工作制度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财务预算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 功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对财务预算工作的论证、审核和监督 的作用,保证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计划的有效实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财务预算委员会,并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财务预算委员会是董事会辖下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确定公司预算编制的总原则,组织审 议、论证和修订公司年度预算,对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和审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财务预算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中 包括董事长和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的董事或独立董事。 第四条 财务预算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五)对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议经营层提交 的年度决算报告; 第五条 财务预算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财务预算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